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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0年设区市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面试将于9月7日举行,入围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在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由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
面试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8时30分开始,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同时,资格复审由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分别负责,复审时间为9月 6日8:30至17:30。据了解,报考审判辅助岗、检察辅助岗、侦查岗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2010年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司法考试成绩单、司法局的出具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法院司法警察岗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江西生源证明、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身高和视力的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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