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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去基层医院看病 诊疗费最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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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17: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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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每次诊疗费只要6元或10元,而新农合参合人员,还将享受到更高的补助,只要花上一、两元钱就能看病。
    多种费用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据介绍,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近期将共同出台“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今后,我省将根据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项目,将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一般诊疗费具体标准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元/次(指一次医嘱),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6元/次。
     参合人员付诊疗费将得补偿
    记者了解到,我省新农合参合人员今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一般诊疗费都将得到补偿: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农合补偿8元/次,个人自付2元/次;在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农合补偿5元/次,个人自付1元/次。现阶段实行以户为单位全年封顶的统筹地区,对整户达到封顶额后门诊费用全额自付的参合患者,乡、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按乡级2元/次、村级1元/次的标准收取。
     此外,新农合参合人员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药事服务费按参合人员使用基本药物总量的15%,通过购买服务转换机制,继续由新农合基金补偿。
稿源:南昌日报社  (记者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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