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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24日前未在麻丘镇固定居住的群众 不得进入麻丘镇区域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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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 18: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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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记者从南昌高新区麻丘镇获悉,麻丘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1月24日(省启动一级响应)前未在麻丘镇固定居住的群众,不得进入麻丘镇区域内居住。
2020年1月24日前在麻丘镇有固定居住场所或在麻丘镇工作的群众,可凭不动产证(租赁协议)或单位证明在麻丘镇居住。
2020年1月24日前在麻丘镇没有工作岗位或没有固定居住场所的群众,不得在麻丘镇区域内租房居住。
麻丘镇区域范围内禁止一切人群聚集聚会,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麻丘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麻丘镇集镇范围内,除超市、药店、诊所、农贸市场外,其他商户一律不准营业。恳请广大商户、群众严格遵守此公告,积极配合我镇新冠肺炎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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