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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有网友向中国江西网爆料称,26日下午,南昌市阳明学校五年级学生陈某在学校体育课上跳绳时猝死。
27日南昌市东湖区发布微博进行回应
27日10时,南昌市东湖区发布微博,对此事做出回应:10月26日下午,阳明学校五年级学生陈某在体育课开展跳绳活动时突然倒地、口吐白沫,班主任与体育老师立即上前施救,并找来保健老师,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学生家长。救护车到校后,校方同车前往南昌市第一医院,该生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身亡。目前学校正在与学生家长沟通善后事宜。
中国江西网记者随后尝试联系南昌市阳明学校,在不同时段一直拨打学校电话,却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通过多方途径联系到家属聚集学校时的目击者,“家长情绪很激动,手里举着孩子的遗照,写着‘还我孙女’的字样,我们路人看着也很痛心;现场有十几名穿着黑色警官制服的人员,但没有动手,是在现场维持秩序。”
27日,记者致电南昌120急救中心,一医护人员表示,“26日下午,我们接到学校的急救电话,就赶紧派车过去了,不过具体的死亡原因我不清楚。”
记者就“在校学生意外死亡”问题翻阅了相关法律条文,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蒋涛律师告诉记者,“要先确定死亡原因,才能确定赔偿金额。”
来源:中国江西网 记者李运辉、郑周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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