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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偷鸡不成蚀把米 一散户亏了近3亿并被罚款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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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8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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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通报,袁海林于6月1日到7月31日之间,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蓝光发展和苏宁云商的股价,并反向卖出,亏损2.78亿元。
话说亏都亏近3亿元,袁海林是多有钱可想而知。虽然有钱,也挡不住股市下跌,在袁操纵股价期间,6月1日到7月31日,蓝光发展股价从17.26元跌到10.41元,跌幅达到40%;其操纵的另一只股票苏宁云商期间跌幅也达到30%。
亏了钱自负,同时证监会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所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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