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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内专家看来,过去,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可能顶着国有企业的“光环”而难以及时退出。如今,对商业类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来说,接受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或将成为常态。
中证网综合报道,12月29日,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将被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在发展方向、监管方式和考核方式上,两类国企都将分类施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袁东明表示,国企改革的关键是将商业类的国企推向市场、参与竞争。明确国企的功能分类,有助于推动商业类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在经营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上也更能满足市场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而且,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
<p>在业内专家看来,过去,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可能顶着国有企业的“光环”而难以及时退出。如今,对商业类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来说,接受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或将成为常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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