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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南昌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 提倡电子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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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09: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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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禁止元旦、春节期间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
    通知要求,除确属外事、统战、联谊、招商引资以及和外省联系工作需要寄送少量贺年卡、明信片外,在本省、市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之间一律不得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提倡利用短信、电子邮箱、电子贺卡等现代通信技术祝贺新年,严禁使用公款滥制、滥购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有关领导将依纪追究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来源: 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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