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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南昌市卫生局获悉,《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方案》近日出台,自2010年起,南昌投入5565万元用三年时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国有化。其中规定,区政府每解决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市财政奖励250万元,解决一座社区卫生服务站奖励37.5万元。
据悉,南昌这次出台的方案资金安排不包括国家项目地方配套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资金以区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专款专用。市财政奖励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
暂时不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的机构,南昌市区财政按照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租补贴每月最高补助2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房租补助每月最高补助3000元,补助直到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为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采取建设、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动。在老城区,以区政府为主,会同市建设、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采取“腾、换、买”等方式加以解决;在新建小区,南昌市规划部门会同区政府督促建设、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
今年以来,南昌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作出进一步调整,调整后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216所减为165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48所调整为5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由168所调整为115所。
目前,南昌市需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的有8所,需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102所。今年,南昌市将完成1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2011年完成4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2012年完成4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
来源: 江西文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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