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38|回复: 0

[转载] 南昌公积金:无房职工连缴3个月即可提取公积金租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2 08: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今年1月底,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出台新规,降低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的门槛。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该市提取公积金交房租新政,并于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想提取公积金交房租,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及租赁住房。

根据规定,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住商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与上一次申请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租房提取限额。据了解,2015年度租房提取限额:南昌市城区1000元/月;南昌县、新建县、湾里区800元/月;进贤县、安义县每月600元/月。

另据了解,租房提取,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租住商品住房,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来源: 信息日报




上一篇:南昌扶持动漫产业 凡在中央媒体及省级卫视播放可获奖励
下一篇:“胜利日”小长假南昌本地车辆不限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5-9 06:0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