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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本报报道了南昌市民唐洁英租用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房产(洪城路2-7层房屋)开办养老院,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参与竞拍,竟和某宾馆拍出天价一事,引起相关部门的极大关注和重视。6日,南昌市财政局、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就事情背景和处理思路进行了一番说明。
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沈冠楠、实习生周志超/文
说法
福利院原想收回房屋自用
南昌市财政局是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上级单位,6日,就洪城路2-7层房屋的规划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一事,南昌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 明确说,这确实不能改变规划,但“该地段已经建了社会福利院,土地性质方面是没有问题的,而福利院如果有闲置用房,是可以对外招租保值增值的”。
同时,南昌市民政局福利处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福利院弃婴、儿童数量增多,设施也不够用,想把所有外租房产收回来自用,以缓解压力。因此, 早在唐洁英租赁合同到期的前三年,福利院就已经明确告知她不再续租。据悉,社会福利院多次就此事发了律师函,但唐洁英一直以老人为理由,始终不搬。无奈之 下,福利院只好委托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社会公开招租。
据悉,唐洁英在青山湖区也开办了一处规模较大的养老院,可让爱心托养院的老人暂住。
对此,唐洁英表示:“确实有这家养老院,但目前只剩20多个床位,而且爱心托养院都是接收附近老人,人家根本不肯过去。”
处理
三方一起商谈并邀本报监督
目前,洪城路2-7层房产已被唐洁英以年租金76.8万拍下,而这笔费用却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那么,相关部门将如何处理?
对此,南昌市民政局负责人坦言,要么福利院收回该处房产,要么重新竞拍,而后者产生的一些费用,仍需要唐洁英承担,“不管后续怎么办,这都需要 唐洁英本人的配合。”他承诺,近期将邀约唐洁英、社会福利院、资产中心等三方一起商谈。同时,将邀请本报作为第三方单位进行监督。至于老人们的“归处”, 民政部门承诺,即便唐洁英不再接收,也一定会协助安排别的养老院接收。
未来
养老机构逐渐迁往郊区
在采访中,南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也承认,唐洁英的爱心托养院开办13余年,确实解决了很多老人的养老问题,但政府也对这类民间养老机构给予支持。在其出示的一份资料上,记者看到,2014年,南昌市给爱心托养院拨付的扶持资金,多达30余万。
该负责人坦言说,目前南昌市正在推行养老产业市场化运作,未来民政部门将把养老机构逐渐迁往郊区。例如,目前南昌市已在南昌县、安义县等地兴建养老机构,目的就是以“公建民营”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经营,减轻养老机构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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