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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将有条件开放代孕 至少需夫妻其中一方精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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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09: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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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卫生福利事务主管部门近日公布新修订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将有条件开放代孕,并对委托者和代孕者资格做出规定。目前草案已送该部门法规会审查。草案规定委托者须为不孕夫妻,且至少有夫妻其中一方的精卵;代孕应为互助、无偿方式,但拟设营养、工时损失等费用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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