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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对外设考场进行规范,我省出台《江西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外设考场管理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外设考场一律不予设立或立即取消。
据了解,在县(市)设立小型汽车科目二外设考场的,与在用考场间距不得少于100公里,并且不得单独设立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外设考场。外设考场的考试场地、系统和考车必须为考试专用,不得用于日常培训。
外设考场一经审核同意后,应在18个月内建设完成,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未建成的,取消建设资格。已设立并使用的外设考场在考试场地、考试车辆上做标记,降低考试标准的;纵容考试舞弊的;试评判和监管系统管理不到位,导致视频、数据保存不全、不准或者损毁、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将暂停资格,并责令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
来源:南昌日报 记者 李江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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