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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为切实加强我市非机动车管理,我市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5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非机动车上牌登记。
据悉,自5月4日起,凡符合国家标准、已纳入《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非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其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一人一车登记管理。同时,《办法》还规定,对自行车、三轮车等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非机动车将不实行登记制度,不纳入上牌登记范围;对属于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和湾里区范围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将实行临时标志管理;对属于城区范围内的,将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管理,不再办理临时通行标志。
此外,在非机动车上牌登记时,对2010年5月1日后购买的非机动车,需由非机动车所有人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住所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交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和非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其中,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对2010年5月1日前购买的、依照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办理登记。
记者还了解到,省财政、价格部门对此次办理非机动车上牌登记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定。其中,非机动车号牌收费12元/副,登记证收费1元/本;临时通行标志号牌收费32元/副,登记证收费1元/本;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不收取工本费。并且,非机动车所有人可于工作日期间在以下九处地点办理非机动车上牌登记:贤士二路177号,咨询电话:7620119;中山路104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西湖大队一中队执勤点),咨询电话:6266660;广州路588号(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441428;丽景路1111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红谷滩大队院内),咨询电话:8560713;民安路1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青山湖大队院内),咨询电话:8196013;抚生路369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525329;民安路1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院内),咨询电话:8196189;庐山南大道枫林路口(经济开发区下罗枫庐新天地A栋4-5号),咨询电话:13037230576;招贤大道237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湾里大队院内),咨询电话:3785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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