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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怀孕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应使用能获得病情缓解或维持最大程度改善的可使用药物,以使病情得到控制。
2.怀孕前应停止使用尚未证实对胎儿安全的可致畸性药物。
3.一旦确定怀孕,建议停用类风湿治疗的药物,尽量避免在孕中期和孕晚期使用抗肿瘤坏死因子制剂,因尚无妊娠期使用的安全数据。
4.尽管多数患者倾向于停用所有改善病情药物在孕期使用。
5.曾使用有潜在危害胎儿的药物不是终止妊娠的绝对指证,做决定前应仔细评估使用过的药对胎儿的风险。
6.如怀孕期间病情复发,可用关节腔内注射激素或口服激素治疗,可用的其他药物包括止痛药。
7.分娩后可马上使用类风湿关节炎药物,因无明确数据,故尽可能避免母乳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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