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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南昌市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规定日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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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4 23: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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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小学校每6个班必须配置一个篮(排)球场,城市高中须设4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在开展信息技术教学时,须确保上课学生每10人拥有1台计算机……日前,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发布了《南昌市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试行)》,该规定将从10月1日起施行,使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城区(含县镇)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有了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
  南昌市教育局对学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技术装备配置、校舍主要建筑标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提出老城区中学生均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人,新区中学生均用地不低于22平方米/人。小学根据办学规模配备标准为实验室不少于3间;初级中学配备标准为物理实验室1至3间;高级中学根据办学规模配备标准为物理、生物、化学实验室分别为2至4间。
  规定还对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定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教学时,专用计算机配备标准为每10名学生拥有1台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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