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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周先生:前年,我与别人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我是卖方,由于当时没有考虑到房屋过户时因政策调整要交税,所以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双方因为谁承担税的问题发生争执。但当时房子已经交给了买方,房产证也在买方手里,我只拿到了95%的房款。现在买方拒绝支付剩余房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从法律界人士处了解到,周先生和买方所签署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在这套房子未过户的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归周先生所有。如果买方拒不履行双方所签署合同中的有关条款,那周先生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买方支付剩余的房款或要求与买方解除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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