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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关于2026年3月1日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在八一广场升旗仪式活动现场周边飞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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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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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2026年3月1日,我市将举行“弘扬爱国志 奋进新征程”八一广场升旗仪式,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2月28日23时00分至2026年3月1日08时00分,在八一广场升旗仪式活动现场设立临时禁飞区,禁飞范围为八一大道(含)以东、广场南路(含)以西、广场北路(含)以西、中山东路(含)以南、孺子东路(含)以北合围区域。

二、禁飞类型

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已许可航空器除外)在禁飞区起飞或飞入禁飞区。

三、依法查处违规飞行

对于违反以上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   

2026年2月28日

来  源 | 南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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