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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通知》指出,2011年度南昌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
控制目标未提“降”字
与绝大多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一样,南昌昨日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并未言“降”,而是限制房价上涨幅度。对此,有专家表示,本是控制目标却成为涨价标准,很可能会加剧市场上关于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让“国八条”的调控效果一定程度上打折扣。
控制目标未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国八条”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记者发现,其他出台了控制目标的城市大多参照了前两项标准,鲜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南昌市的控制目标也同样未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对此,业内人士表示,GDP和收入增长是现成的量化指标,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却不好衡量,需要动用许多资源、建立衡量标准体系。
文章转自:美国房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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